庄昶, 字孔抃,江浦人。
成化二年进士,改庶吉士,授翰林检讨。
与编修章懋、黄仲昭疏谏内廷张灯,忤旨廷杖二十,谪桂阳州判官。
寻以言官论救,改南京行人司副。
居三年,母忧去。继丁父忧,哀毁,丧除不复出。
卜居定山二十余年,巡抚王恕尝欲葺其庐,辞之。
弘治七年,有荐昶者,奉诏起用。昶念濬当国,不出且得罪,强起入都。
大学士徐溥语郎中邵宝曰:“定山故翰林,复之。”濬闻曰:“我不识所谓定山也。”乃复以为行人司副。
俄迁南京吏部郎中。得风疾。
弘治八年乞身归,部臣不为奏。
弘治九年京祭,尚书倪岳以老疾罢之。
居二年卒,年六十三。
天启初,追谥文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