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祯, 字文典。
元末流寓湖南。
太祖平武昌,用为江西行省佥事,历大理卿。
太祖以唐、宋皆有成律断狱,惟元以一时行事为条格,胥吏易为奸,诏祯与李善长、刘基、陶安、滕毅等定律令。少卿刘惟谦、丞周浈与焉。书成,太祖称善。
洪武元年,设刑部,以祯为尚书。寻改治书侍御史。
洪武二年,出为广东行省参政。时省治初开,正官多缺,吏治鲜劝惩。香山丞冲敬有治行,以劳卒官。祯为文祭之,闻者感动。一时郡邑良吏雷州同知余骐孙、惠州知府万迪、乳源知县张安仁、清流知县李鐸、揭阳县丞许德、廉州知府脱因、归善知县木寅,祯皆列其政绩以闻。寅,土司。脱因,蒙古人也。于是属吏益劝。
洪武三年九月,召为御史中丞。寻引疾致仕。
帝初即位,惩元宽纵,用法太严,奉行者重足立。律令既具,吏士始知循守。其后数有厘正,皆以祯书为权舆云。
周祯,字天兆,民籍,浙江绍兴府山阴县,浙江乡试第二十七名,会试第八十八名,于公元1502年获第三甲第二十名,时年三十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