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敷华, 字公实,安福人。
父洪,御史,死土木难。
景泰初,录死事后,入国学。
举天顺八年进士,选庶吉士。
成化元年,与刘大夏愿就部曹。除兵部主事,历郎中。廉重不挠,名等于大夏。
成化十一年,出为浙江参议。
居浙十余年,历布政使。
弘治初,迁湖广。
擢右副都御史,巡抚山西。
中道奔丧,服阕还故官。
改抚陕西,制婚娶、丧葬之式,纳民于礼。
迁南京兵部右侍郎。
弘治十二年改右都御史,总督漕运兼巡抚淮、扬诸府。
改掌南京都察院。与吏部尚书林瀚、佥都御史林俊、祭酒章懋,称“南都四君子”,就迁刑部尚书。
正德元年召为左都御史。
既而朝事大变,宦官势益张。至除夕朝罢,忽传旨与杨守随俱致仕。敷华即日就道。至徐州洪,坐小艇,触石几溺死。
瑾恨未已,欲借湖广仓储浥烂,坐以赃罪。修撰康海过瑾曰:“吾秦人爱张公如父母,公忍相薄耶?”瑾意稍解,犹坐敷华奸党,与守随等榜名朝堂。
正德二年六月病且革,衣冠揖家庙,就榻而卒。
瑾诛后二年,赠太子少保,谥简肃。
张敷华,字公实,民籍,江西吉安府安福县,顺天府乡试第十一名,会试第十九名,于公元1464年获第二甲第八名,时年二十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