郁华, 1884年,出生于浙江富阳县富阳镇满洲弄(今达夫弄),字曼陀,又字庆云,小名莲生。爱国法官、法学家。弟弟郁达夫。妻子陈碧岑,女儿郁华。
十六岁参加杭州府道试,得第一名,补博士弟子员。1905年,考取浙江省首批官费留学日本,先后毕业于早稻田大学师范科,法政大学法科,获法学士学位。1910年,学成回国,在北京外交部工作。1912年,考取法官,任京师高等审判厅推事,兼司法储才馆及朝阳大学刑法教授。1929年,调任大理院东北分院推事,司法部科长,最高法院东北分院刑庭庭长。1932年,调到上海,任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长,并兼任东吴、法政等大学教授。1933年,营救过廖承志,何香凝曾绘制一幅“春兰秋菊”图赠送给他。1939年11月23日,从善钟路住所出门上班时,被预伏的汪伪特务枪击身亡。1952年,中央人民政府追认郁华、郁达夫两兄弟为革命烈士。著作有《刑法总则及判例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