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蓝, 女,1921年6月3日,出生于辽宁岫岩,原名于佩文。毕业于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。丈夫田方,儿子田新新、田壮壮。
1922年,于蓝跟随父母居住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。1929年,只身投奔在沈阳老家的祖父。1931年,“九一八”事变后,沈阳被日军占领,她便跟随继母逃难到河北张家口读高小。1934年,因姑姑在天津河北女师学院读书,于是她考入了河北女师学院中学部读初中。1937年7月7日,日军占领北平,华北陷落,于是她就辍学了。1938年,同窗好友赵书凤的母亲将于蓝原名“于佩文”改名“于蓝”,随后,经同学介绍,在中共平西抗日根据地做地方工作的负责人黄秋萍的帮助下,跟同学赵路徒步爬越妙峰山,到达平西抗日根据地斋堂,参加抗日工作,10月24日,到达延安。之后,先后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和女子大学学习。1939年,在抗日军政大学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40年3月,调入延安鲁迅艺术文学院实验剧团担任演员。1946年,于蓝所在的东北文工团一团前往大连、旅顺进行宣传和演出;同年,在曹禺话剧《日出》中饰演女主角陈白露;随后,又到丹东等地进行街头宣传活动;之后,在全团总结会上当选为模范工作者。1947年,于蓝随东北文工团一团进入长春,被任命为东北电影制片厂第一期训练班指导员。1948年,跟随东北文工团在佳木斯。1949年,主演的个人首部电影《白衣战士》上映,由此走上银幕。1954年,考入中央戏剧学院成立的表演干部训练班,在校学习两年,师从库里涅夫,学习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表演体系。1962年,凭借剧情电影《革命家庭》获得第2届莫斯科国际电影节最佳女演员奖;同年,当选中国文化部推选的“新中国22大电影明星”之一。1965年,出演的电影《烈火中永生》上映,在银幕上留下了“江姐”的经典形象。在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于蓝跟田方一起同时被打倒,作为北影厂重点“黑帮”,多次遭到残酷批斗;随后,下放到北京郊区大兴县天堂河的北影厂“五七干校”参加劳动。1981年,担任中国儿童电影制片厂的首任厂长。1986年,担任中国儿童少年电影电视中心的主席。1992年,获得广播电影电视部“劳动模范”称号。1993年,获得中国福利会妇幼事业“樟树奖” 。1995年,获得中国文化部、广电部纪念世界电影诞生100周年、中国电影诞生90周年“世纪奖”优秀女演员奖。2001年,从中国儿童电影制片厂正式退休,同年,获第9届中国电影童牛奖“孺子牛奖”。2005年,获得第10届金凤凰奖终身成就奖。2009年获得第27届中国电影金鸡奖终身成就奖。2019年,主演的家庭电影《一切如你》上映,同年,被列入“最美奋斗者”个人名单。2020年6月28日,在北京去世。代表作品有电影《烈火中永生》、《翠岗红旗》、《龙须沟》、《林家铺子》、《白衣战士》等。2021年8月6日,获第30届华鼎奖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国优秀电影女演员奖。2022年1月5日,于蓝获得新时代国际电影节金扬花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