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元节。 幼孤,随母适胡氏,冒其姓。 永乐九年,进士。授御史。 永乐十六年,擢广西按察使。久之,调广东。 洪熙元年正月,命以原官与布政使周干、参政叶春巡视南畿、浙江。是年八月,干还,言有司多不得人,土豪肆恶,而福不任职。宣宗召福还,擢概大理寺卿,与春同往巡抚。南畿、浙江设巡抚自此始。 宣德二年,行在都御史劾概与春所至作威福,纵兵扰民。帝弗问,阴使御史廉之,无所得。由是益任概。 宣德三年七月,赐玺书奖励。 宣德五年还朝,始复姓。亡何,迁右都御史,治南院事。 行在都御史顾佐疾,驿召概代领其职,兼署刑部。 宣德九年十月,录囚,自朝至日宴,未暇食,忽风眩卒。赐祭,给舟归其丧。

熊概, 字元节。 幼孤,随母适胡氏,冒其姓。 永乐九年,进士。授御史。 永乐十六年,擢广西按察使。久之,调广东。 洪熙元年正月,命以原官与布政使周干、参政叶春巡视南畿、浙江。是年八月,干还,言有司多不得人,土豪肆恶,而福不任职。宣宗召福还,擢概大理寺卿,与春同往巡抚。南畿、浙江设巡抚自此始。 宣德二年,行在都御史劾概与春所至作威福,纵兵扰民。帝弗问,阴使御史廉之,无所得。由是益任概。 宣德三年七月,赐玺书奖励。 宣德五年还朝,始复姓。亡何,迁右都御史,治南院事。 行在都御史顾佐疾,驿召概代领其职,兼署刑部。 宣德九年十月,录囚,自朝至日宴,未暇食,忽风眩卒。赐祭,给舟归其丧。

熊概,字大节,军籍,河南汝宁府光州商城县,河南乡试第六十三名,会试第二百九十一名,于公元1487年获第三甲第二百三十八名,时年四十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