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20年-291年),西晋大臣,书法家。字伯玉。西晋河东安邑县(今山西夏县西北)人。父亲为曹魏尚书卫觊,弟弟卫寔,儿子卫密、卫宣。20岁,担任尚书郎。历任通事郎、中书郎、散骑常侍等职。公元260年,官拜侍中,持节慰劳河北地区,后转任廷尉。公元263年,曹魏讨伐蜀汉,卫瓘担任代理镇西将军军司,以监军的身份监督邓艾、钟会的军事行动。公元264年正月,卫瓘檄文宣告诸军,讨伐钟会。同年,派遣护军田续至绵竹夜袭邓艾于三造亭,杀死邓艾父子。出任使持节、都督关中诸军事、镇西将军。不久即转任都督徐州诸军事、镇东将军,进封爵位为菑阳侯。公元266年,转任征东将军,不久进爵为菑阳公。公元269年,被改授为都督青州诸军事,兼任青州刺史。后加号征东大将军、青州牧。公元271年,出镇北境,任征北大将军、都督幽州诸军事,兼任幽州刺史、护乌桓校尉。公元276年,朝廷设立平州,卫瓘兼督平州。期间,离间北方鲜卑诸部。公元278年,升为尚书令,加侍中。公元282年,升任司空,仍领尚书令、侍中。后领太子少傅。公元291年,杨骏被杀,卫瓘与汝南王司马亮共辅朝政,录尚书事。同年,司马玮派清河王司马遐率部包围卫府,卫瓘与子孙九人一同遇害。卫瓘被追赠假黄钺、兰陵郡公,追谥成。著有《丧服仪》1卷《请议郄诜假葬除服表》《请除九品用土断疏》《奏免山涛》《奏请赠郑默三司》《与某书》《与魏舒书》。

卫灌, (220年-291年),西晋大臣,书法家。字伯玉。西晋河东安邑县(今山西夏县西北)人。父亲为曹魏尚书卫觊,弟弟卫寔,儿子卫密、卫宣。20岁,担任尚书郎。历任通事郎、中书郎、散骑常侍等职。公元260年,官拜侍中,持节慰劳河北地区,后转任廷尉。公元263年,曹魏讨伐蜀汉,卫瓘担任代理镇西将军军司,以监军的身份监督邓艾、钟会的军事行动。公元264年正月,卫瓘檄文宣告诸军,讨伐钟会。同年,派遣护军田续至绵竹夜袭邓艾于三造亭,杀死邓艾父子。出任使持节、都督关中诸军事、镇西将军。不久即转任都督徐州诸军事、镇东将军,进封爵位为菑阳侯。公元266年,转任征东将军,不久进爵为菑阳公。公元269年,被改授为都督青州诸军事,兼任青州刺史。后加号征东大将军、青州牧。公元271年,出镇北境,任征北大将军、都督幽州诸军事,兼任幽州刺史、护乌桓校尉。公元276年,朝廷设立平州,卫瓘兼督平州。期间,离间北方鲜卑诸部。公元278年,升为尚书令,加侍中。公元282年,升任司空,仍领尚书令、侍中。后领太子少傅。公元291年,杨骏被杀,卫瓘与汝南王司马亮共辅朝政,录尚书事。同年,司马玮派清河王司马遐率部包围卫府,卫瓘与子孙九人一同遇害。卫瓘被追赠假黄钺、兰陵郡公,追谥成。著有《丧服仪》1卷《请议郄诜假葬除服表》《请除九品用土断疏》《奏免山涛》《奏请赠郑默三司》《与某书》《与魏舒书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