汪睿, 字仲鲁。
元末与弟同集众保乡邑,助复饶州。授浮梁州同知,不就。
胡大海克休宁,睿兄弟来附,设星源翼分院于婺源,以同为院判。睿归田里。
庚子秋,同将兵争鄱阳,不克,弃妻孥,亡之浙西。幕府疑之,檄睿入应天为质。已,闻同为张士诚所杀,乃授睿安庆税令。未几,征参赞川蜀军事。以疾辞去。
洪武十七年,复召见,命讲《西伯戡黎》篇,授左春坊左司直。
常命续《薰风自南来》诗及他应制,皆称旨。
请春夏停决死罪,体天地生物之仁,从之。
逾年,疾作,请假归。
睿敦实闲静,不妄言笑,及进讲,遇事辄言。帝尝以“善人”呼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