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嘉淦, 1683年,出生于山西兴县,字锡公,又字懿斋,号静轩。清朝吏部尚书。祖父孙世荩,父亲孙天绣,弟弟孙扬淦,儿子孙孝愉、孙孝则。
幼年时期家境贫寒。1713年,考中进士,任庶吉士,后担任翰林院检讨。1726年,担任国子监祭酒。1728年,署理顺天府尹。期间,因父丧,丁忧。期限未满便被要求回京担任工部侍郎,仍兼任顺天府尹、国子监祭酒的职务。1735年,九月,担任吏部侍郎,同年十一月,担任都察院左都御史,仍兼任吏部侍郎。1738年,担任吏部尚书,兼任刑部尚书。1738年,担任直隶总督。1739年,兼管直隶地区的直隶河务,提议治理永定河。1741年,由直隶总督调任湖广总督。1743年,因处理谢济世案不当,被革职。1744年,担任宗人府府丞。1745年,担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。1747年,因年老乞休。1749年,回京,入值上书房。1750年,担任兵部侍郎,同年,升任工部尚书,署理翰林院掌院学士。1752年,担任吏部尚书、协办大学士。1753年12月,去世,谥号文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