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宝琦, 1867年,出生于浙江余杭,字慕韩,晚署孟晋老人。晚清外交家。北洋政府第四任代理国务总理。祖父孙人凤。孙宝琦在京故居,位于北京东四六条胡同。
以父荫,担任户部主事,后改任候补直隶道员。1900年八国联军进京,随光绪帝至西安。1901年,担任驻德、澳、法等国使馆随员。1902年-1905年,担任驻法公使。1904年,上书清廷,倡言立宪。1905年底,回国,署理顺天府尹。1907年,担任驻德公使。1908年,辞职回国。1909年10月,受奕劻推荐,担任山东巡抚,开始立宪活动,向德国收回部分铁路路权。1911年11月13日,宣告山东独立,任山东都督,后,取消独立,告病辞职。1912年冬,袁世凯委任孙宝琦为考察日本实业专使。1913年,担任外交总长,取代陆征祥处理中俄外蒙问题,同年,签署《中俄声明文件》。1914年,兼代国务总理,同年夏天,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,孙宝琦因拒绝接受日本提出的“二十一条”,遭到反对,主动辞去总理职务。1916年,担任审计院长,同年4月,担任财务总长兼盐署督办,同年6月,兼任汉冶萍公司及招商局董事长职务。1920年春,担任经济调查局总裁。1922年1月,担任扬子江水道讨论委员会会长,同年4月,担任外交部太平洋会议善后委员会副会长。1924年1月,担任北京政府国务总理,兼外交委员会委员长。1925年8月,被任命为驻苏第一任特命全权大使。1926年,担任中法大学董事长。1927年3月,辞职,同年,定居天津,从事慈善文教活动。1928年,定居于上海。1931年2月3日,因胃病发作,去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