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璞, 字仲玉。
永乐九年,举于乡,入国学。选授御史。
正统初,历任江西按察使。
正统三年,坐逸囚,降副使。
正统七年,迁山西布政使。
工部尚书王卺以不能屈意王振,正统十三年致仕去。璞为振所善,遂召为尚书。
正统十四年,处州贼叶宗留作乱,总兵官徐恭等往讨,以璞参其军事。师未至,宗留已为其党陈鉴胡所杀。巡抚张骥招降鉴胡,贼势稍息。璞等逗遛无功,为御史张洪等所劾,诏俟师旋以闻。
景帝嗣位,召还。论功,兼大理寺卿。
寻出募天下义勇,还朝。会中官金英下狱,法司劾璞尝赂英,遂并下璞狱,当斩,特宥之。
出理大同军饷。敌犯马营,命提督宣府军务。至则寇已退,还理部事。加太子太保,给二俸。
河决沙湾,命治之。璞以决口未易塞,别浚渠。于沙湾筑石堤以御决河,开月河二,引水益运河以杀水势,决乃塞。沙湾复决,璞再往治之。
以母忧归,起复。
景泰六年 ,改兵部尚书,与于谦协理部事。
景泰七年 ,湖广苗乱,命璞总督军务,与南和伯方瑛讨之。
天顺元年,以捷闻。召还,命致仕。既而论功,赐钞币。
天顺四年冬,用李贤荐,召为南京左都御史。时璞已老聩,不能任事。
天顺七年,为锦衣卫指挥佥事门达所劾罢,归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