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家本, 1840年,出生于浙江吴兴(今浙江湖州)城南编箕巷,字子惇,别号寄簃。法学家,新法家代表人物,中国法律现代化之父。父亲沈丙莹。
少年时,研究《周官》。19岁,写成《周官书名考古偶纂》。1862年(同治元年),中举。1864年,因父亲被弹劾回乡,到刑部任郎中。1883年,中进士,刑部供职。1886年,编写的《刺字集》出版刊行。1892年,担任天津知府。1897年,调任保定知府,同年,主持保定郡试。1899年,编完《刑案汇览三编》。1900年,擢为山西按察使,未赴任,被八国联军关押在保定北街教堂,后改为监视居住。1901年2月14日,恢复自由,同年,11月14日,任刑部右侍郎。1903年,清政府设修订法律馆,沈家本为修订法律大臣。1906年,京师法律学堂开学,沈家本被任命为管理京师法律学堂事务大臣。1910年,兼任资政院副总裁。1911年,任法部右侍郎,期间制定《大清新刑律》,同年五月,因皇族内阁的成立,沈家本自行解职,同年10月,武昌起义爆发后,沈家本担任袁世凯内阁的司法大臣。1912年2月12日,清帝退位,沈家本不再担任任何官职。1913年7月12日,去世。沈家本故居,位于宣武区上斜街金井胡同1号。著有《古今官名异同考》《读史琐言》《史记琐言》《寄簃文存》《枕碧楼偶存稿》《历代刑法考》《律目考》《历代刑官考》《刑志总考》《汉律摭遗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