齐康, (1931年10月28日—),建筑学家、城市规划学家和教育家,中国科学院院士。原名齐毓康,祖籍浙江天台人,生于江苏南京。父亲齐兆昌。1949年,齐康毕业于南京金陵中学。1949年-1952年,齐康就读于南京大学建筑系(1952年改为南京工学院建筑系)。1952年,齐康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同年,齐康在南京工学院任教。1962年,齐康升讲师。1978年,齐康升副教授,1983年,齐康晋升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1989年,齐康被列入《美国名人传记录》和《世界名人传记录》。1990年,齐康获建设部授予"全国建筑设计大师称号"。1993年,齐康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。1995年,齐康任中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。1997年,齐康被选为法国建筑科学院外籍院士。2000年,齐康获得中国首届“梁思成建筑奖”。2004年,齐康获中国建筑学会首届建筑教育奖。2008年,齐康获中国文联第七届造型表演艺术成就奖。2009年,齐康获得“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特别贡献奖”。2013年,齐康受聘为南京工程学院名誉教授。2014年,齐康获首届江苏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。2015年,齐康获中国民族建筑事业终身成就奖。2023年,齐康获艾特奖终身成就奖、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终身成就奖。设计建筑有南京雨花台革命烈士陵园、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(一期)、福建武夷山庄、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南京梅园新村纪念馆、江苏淮安周恩来纪念馆、河南博物院等。著有《城市建筑》等。
齐康,字太和,民籍,直隸广平府永年县,顺天府乡试第二十八名,会试第七十名,于公元1562年获第三甲第一百七十八名,时年三十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