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可, 1918年6月27日出生于江苏徐州,毕业于中国音乐学院。中国作曲家、音乐理论家 。女儿马海星、马海玲、马海莹。
1935年,在河南大学化学系学习,同年,年参加一二九运动。1937年底,参加河南抗敌后援会巡回演剧第3队(后改编为抗敌演剧第10队),负责音乐创作与指挥。1939年,到达延安,在鲁迅艺术学院音乐工作团工作。在1943年的新秧歌运动中,创作歌剧《白毛女》。1947年,在东北解放区的一个文工团工作期间,创作《咱们工人有力量》,同年,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50年,任中央戏剧学院音乐室主任、歌剧系主任。1953年,任中国戏曲研究院音乐室主任。1964年,任中国音乐学院副院长兼中国歌剧舞剧院院长。1976年7月27日,逝世。代表作品有秧歌剧《夫妻识字》、歌剧《周子山》《白毛女》《小二黑结婚》、管弦乐《陕北组曲》、合唱《吕梁山大合唱》、歌曲《南泥湾》《咱们工人有力量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