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绮, 宣德五年,进士。英宗即位,授御史,按直隶、福建,有能名。
正统九年,参赞宁夏军务。逾年当代,军民诣镇守都御史陈镒乞留。以闻,命复任。寻擢大理右寺丞,参赞如故。
正统十一年四月,信、斌讦绮不法事,下总兵官黄真覆核。真谓绮常詈宦官为“老奴”,以激怒振。召还京。法司拟赎,振改令锦衣卫再鞫。指挥同知马顺锻炼成狱,谪戍辽东。
景帝立,绮诉冤,不听。寻用尚书于谦、金濂荐,召复故官,进右少卿,副李实使瓦剌。
上皇还,以劳擢刑部左侍郎。明年二月,出督云南、四川军储。已,代寇深镇守松潘。在镇七年,威名甚震。
天顺初,召为左副都御史,以功赐二品禄。
御史张鹏、杨瑄劾石亨。亨谓绮与右都御史耿九畴使之,并下狱,降广东参政。绮鞅鞅未赴。
明年闰二月,绮乡人告磁州同知龙约自京还,与绮言天子仍宠宦官,刻香木为王振形以葬。绮微笑云:“朝廷失政,致吾辈降黜。”奏上,捕绮下吏,坐死。籍其家,陈所籍财贿于文华门示百官。家属戍边,妇女没入浣衣局。
宪宗立,赦为民,还其资产。
罗绮,字尚纲,民籍,河南彰德府磁州,河南乡试第二名,会试第六十七名,于公元1430年获第三甲第三十名,时年二十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