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梅村, (1914一1977),原名刘家魁,山东济阳县西王村人。吕剧艺术的奠基人。
1933年进入尚志中学学习。1935年,进入山东省立戏剧学校表演系和音乐系学习。1944年,参加渤海军区第二军分区宣传队,并担任音乐教员。194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49年,担任中共渤海区党委任宣传干事。1950年,担任中共渤海区党委文工团任戏曲队队长。同年7月,被任命为山东省文联地方戏曲研究室主任。1952至1953年,任山东省歌剧团第一副团长,省吕剧团团长,党支部书记等职务。1960年,刘梅村兼任山东省鲁剧研究院副院长。1971年,调入山东省“五七”艺术学校,担任党委委员。代表剧目有《李二嫂改嫁》《姊妹易嫁》《借年》《两垅地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