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健, 字希贤,洛阳人。民籍,河南乡试第三十八名,会试第二十四名,于公元1460年获第二甲第三十九名,时年二十八。
父亮,三原教谕,有学行。
天顺四年进士,改庶吉士,授编修。
成化初,修《英宗实录》,起之忧中,固辞,不许。
书成,进修撰,三迁至少詹事,充东宫讲官,受知于孝宗。
既即位,进礼部右侍郎兼翰林学士,入内阁参预机务。
弘治四年进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,累加太子太保,改武英殿。
弘治十一年春,进少傅兼太子太傅,代徐溥为首辅。
弘治十四年,《大明会典》成,加少师兼太子太师、吏部尚书、华盖殿大学士。与东阳、迁同赐蟒衣。阁臣赐蟒自健等始。
武宗嗣位,健等厘诸弊政,凡孝宗所欲兴罢者,悉以遗诏行之。
健等遂谋去“八党”,连章请诛之。言官亦交论群阉罪状,健及迁、东阳持其章甚力。
帝遣司礼诣阁曰:“朕且改矣,其为朕曲赦若曹。”健等言:“此皆得罪祖宗,非陛下所得赦。”复上言曰:“人君之于小人,不知而误用,天下尚望其知而去之。知而不去则小人愈肆。君子愈危,不至于乱亡不已。且邪正不并立,今举朝欲决去此数人,陛下又知其罪而故留之左右,非特朝臣疑惧,此数人亦不自安。上下相猜,中外不协,祸乱之机始此矣。”不听。
健等以去就争。瑾等八人窘甚,相对涕泣。而尚书韩文等疏复入,于是帝命司礼王岳等诣阁议,一日三至,欲安置瑾等南京。迁欲遂诛之,健推案哭曰:“先帝临崩,执老臣手,付以大事。今陵土未乾,使若辈败坏至此,臣死何面目见先帝!”声色俱厉。岳素刚正疾邪,慨然曰:“阁议是。”其侪范亨、徐智等亦以为然。是夜,八人益急,环泣帝前。帝怒,立收岳等下诏狱,而健等不知,方倚岳内应。明日,韩文倡九卿伏阙固争,健逆谓曰:“事且济,公等第坚持。”顷之,事大变,八人皆宥不问,而瑾掌司礼。健、迁遂乞致仕,赐敕给驿归,月廪、岁夫如故事。
正德二年三月辛未,诏列五十三人为奸党,榜示朝堂,以健为首。
又二年削籍为民,追夺诰命。
瑾诛,复官,致仕。
世宗立,命行人赍敕存问,以司马光、文彦博为比,赐赉有加。
及年跻九十,诏抚臣就第致束帛、饩羊、上尊,官其孙成学中书舍人。
嘉靖五年卒,年九十四。
遗表数千言,劝帝正身勤学,亲贤远佞。帝震悼,赐恤甚厚,赠太师,谥文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