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大夏, 字时雍,华容人。军籍,湖广乡试第一名,会试第二十八名,于公元1464年获第三甲第二十一名,时年二十九。
父仁宅,由乡举知瑞昌县。
流民千余家匿山中,逻者索赂不得,诬民反。众议加兵。仁宅单骑招之,民争出诉,遂罢兵,擢广西副使。
大夏年二十举乡试第一。
天顺八年进士,改庶吉士。
成化初,馆试当留,自请试吏。乃除职方主事,再迁郎中。
成化十九年,迁福建右参政,以政绩闻。
闻父讣,一宿即行。
弘治二年服阕,迁广东右布政使。
田州、泗城不靖,大夏往谕,遂顺命。后山贼起,承檄讨之。令获贼必生致,验实乃坐,得生者过半。改左,移浙江。
弘治六年春,河决张秋,诏博选才臣往治。吏部尚书王恕等以大夏荐,擢右副都御史以行。
水大治,孝宗嘉之,赐玺书褒美。召为左副都御史,历户部左侍郎。
弘治十年,命兼左佥都御史,往理宣府兵饷。
弘治十一年秋,三疏移疾归,筑草堂东山下,读书其中。
越二年,廷臣交荐,起右都御史,总制两广军务。
弘治十五年拜兵部尚书,屡辞乃拜命。
大夏每被召,跪御榻前。帝左右顾,近侍辄引避。特赐玉带、麒麟服,所赉金币、上尊,岁时不绝。
正德元年,大夏自知言不见用,数上章乞骸骨。其年五月,诏加太子太保,赐敕驰驿归,给廪隶如制。
正德三年九月,假田州岑猛事,逮系诏狱。瑾欲坐以激变律死,都御史屠滽持不可,瑾谩骂曰:“即不死,可无戍耶?”李东阳为婉解,且瑾诇大夏家实贫,乃坐戍极边。初拟广西,芳曰:“是送若归也”,遂改肃州。大夏年已七十三,布衣徒步过大明门下,叩首而去。
比至戍所,诸司惮瑾,绝馈问,儒学生徒传食之。遇团操,辄荷戈就伍。所司固辞,大夏曰:“军,固当役也。”所携止一仆。
正德五年夏,赦归。瑾诛,复官,致仕。
正德十一年五月卒,年八十一。赠太保,谥忠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