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武中,举孝廉。累迁刑部郎中。 永乐中,出为吉安知府。 已,坐事谪办事官,从宋礼治会通河,复为工部都水主事。 永乐十年,河决阳武,灌中牟、祥符、尉氏,遣芳按视。 以宋礼荐,擢工部右侍郎。 亡何,行太仆卿杨砥言:“吴桥、东光、兴济、交河及天津屯田,雨水决堤伤稼。乞开德州良店东南黄河故道,以分水势。”复命芳往治之。 永乐十五年十一月,卒于官。

蔺芳, 洪武中,举孝廉。累迁刑部郎中。 永乐中,出为吉安知府。 已,坐事谪办事官,从宋礼治会通河,复为工部都水主事。 永乐十年,河决阳武,灌中牟、祥符、尉氏,遣芳按视。 以宋礼荐,擢工部右侍郎。 亡何,行太仆卿杨砥言:“吴桥、东光、兴济、交河及天津屯田,雨水决堤伤稼。乞开德州良店东南黄河故道,以分水势。”复命芳往治之。 永乐十五年十一月,卒于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