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志民, (1906年7月9日-1987年11月16日),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上将。湖南省浏阳县(长沙浏阳市)高坪区西坑村人。妻子刘民、胡翼、刘平,儿子李新生,女儿李新星、李京生、李微。1925年,李志民开始参加农民运动,被选为乡农民协会副委员长。1927年4月,李志民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28年3月,李志民参与组建区游击队并任党代表,同年十二月,李志民调入中国工农红军第5军。李志民历任第2纵队7大队4中队党代表、军部随营学校中共支部书记、特务大队副政治委员、军政治部组织部部长、红3军团政治部保卫大队政治委员、红2师第7团政治委员、红2师政治部主任、红3军团教导营政治委员。1934年10月,李志民随红一方面军长征。1935年7月,李志民任军团卫生部政治委员、陕甘支队第3纵队政治保卫分局2科科长。同年,李志民任红一方面军第1军团4师政治部组织科科长。同年,李志民参加直罗镇战役。1936年1月,李志民任红4师第11团政治委员。同年5月,李志民任红81师政治部主任,参加西征战役。1937年春,李志民任红27军政治部主任。抗日战争爆发后,李志民任抗大第5队队长兼政治教员、组织科和干部科科长。1939年,李志民随抗大总校到晋察冀敌后办学,任组织部部长。1940年,李志民调任抗大第二分校政治部主任。1943年,李志民任晋察冀军区第1分区副政治委员、军区政治部组织部部长。1944年,李志民任第4分区政治委员兼中共地委书记、冀中军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。抗日战争胜利后,李志民任冀中军区野战纵队政治委员、晋察冀军区第3纵队政治委员、晋察冀野战军第2纵队政治委员,率部参加平绥路、保南、正太、青沧、保北、清风店、石家庄、察绥等战役。1949年,李志民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0兵团政治部主任、第19兵团政治委员,率部参加太原、兰州、宁夏等战役。同年冬,李志民兼任陕西军区政治委员。1951年,李志民参加抗美援朝战争,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19兵团政治委员,参加第五次战役和秋季防御战。1952年12月,李志民任志愿军政治部主任,参与组织指挥1953年夏季反击战役和金城战役。1954年,李志民任志愿军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。1955年,李志民任志愿军政治委员。同年,李志民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军衔,获一级八一勋章、一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。1957年,李志民回国,任解放军高等军事学院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、政治委员。1972年,李志民任福州军区政治委员。1977年,李志民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。1982年,李志民被选为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。著有《革命熔炉》《李志民回忆录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