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存文,字应魁,民籍,直隸扬州府泰州,应天府乡试第二十一名,会试第一百二十五名,于公元1565年获第二甲第二十三名,时年三十四。

李存文,字应魁,民籍,直隸扬州府泰州,应天府乡试第二十一名,会试第一百二十五名,于公元1565年获第二甲第二十三名,时年三十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