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纯, 字德修。
洪武中,国子监生。以吏部尚书杜泽荐,授吏部文选司郎中。
洪武三十一年,出为江西布政司右参政。
成祖即位,以蹇义荐,召为刑部右侍郎。时将营北京,命采木湖广。
永乐七年,从巡北京。
永乐八年,从北征,迁左侍郎。
永乐九年,命与宋礼同治会通河,又同徐亨、蒋廷瓚浚鱼王口黄河故道。
永乐十四年,改礼部左侍郎。越二月,进尚书。
永乐十五年,从巡北京。
永乐十九年,同给事中葛绍祖巡抚四川。
仁宗即位,改工部。居数月,又改刑部。明年兼太子宾客。
宣德三年,纯有疾,帝命医视疗。稍间,免其朝参,俾护疾视事。会暑,敕法司理滞囚。纯数从朝贵饮,为言官所劾。帝怒曰:“纯以疾不朝而燕于私,可乎?”命系锦衣狱。既念纯老臣,释之,落太子宾客。八月予致仕去。
正统五年,卒。赠山阳伯。
金纯,字文明,军籍,大宁都司营州中屯卫,顺天府乡试第一百九十五名,会试第二百六十九名,于公元1454年获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二名,时年二十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