姜洪, 字希范,广德人。
成化十四年进士。
除卢氏知县。
单骑劝农桑。民姜仲礼愿代父死罪,洪奏免之。征拜御史。
弘治元年,出按湖广,与督漕都御史秦纮争文移,被劾。所司白洪无罪。刘吉欲中之,再下礼部会议,遂贬夏县知县。
御史欧阳旦请召还洪及畅亨等,不纳。迁桂林知府。
瑶、僮侵扰古田,请兵讨平之,擢云南参政。
土官陶洪与八百媳妇约为乱,洪乘间翦灭。
历山东左参政。
正德二年迁山西布政使。
刘瑾索贺印钱,不应。
正德四年二月,中旨令致仕。
瑾诛,起山东左布政使。
正德七年,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,未满岁卒。
天启初,追谥庄介。
姜洪,字希範,民籍,直隸广德州,应天府乡试第二十七名,会试第一百六名,于公元1478年获第三甲第四十七名,时年三十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