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恒頫。 成化八年,进士。除枣强知县。 授御史。偕同官劾方士李孜省,杖午门外。 以母老乞改南,寻出为河南知府。 吏白事毕,退阖门读书,鞭箠悬不用。籓府人有犯,立决遣之。 改知宁波,擢福建参政。 请终养归,服阕而卒。

姜昂, 字恒頫。 成化八年,进士。除枣强知县。 授御史。偕同官劾方士李孜省,杖午门外。 以母老乞改南,寻出为河南知府。 吏白事毕,退阖门读书,鞭箠悬不用。籓府人有犯,立决遣之。 改知宁波,擢福建参政。 请终养归,服阕而卒。

姜昂,字恒頫,民籍,直隸苏州府崐山县,顺天府乡试第二十八名,会试第一百五十八名,于公元1472年获第三甲第一百二十七名,时年二十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