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福, 字如锡。
洪武中,由太学生历金吾前卫经历。
上书论国家大计。太祖奇之,超拜工部右侍郎。
建文时,深见倚任。成祖列奸党二十九人,福与焉。
成祖入京师,福迎附。李景隆指福奸党,福曰:“臣固应死,但目为奸党,则臣心未服。”帝置不问,复其官。未几,拜工部尚书。
永乐三年,陈瑛劾福不恤工匠,改北京行部尚书。
永乐四年,坐事,逮下诏狱,谪充为事官。已,复职,督安南军饷。
安南既平,郡县其地,命福以尚书掌布政、按察二司事。
仁宗即位,召还,命兼詹事,辅太子。
仁宗崩,督献陵工。
宣德元年,马骐激交阯复叛。时陈洽以兵部尚书代福,累奏乞福还抚交阯。会福奉使南京,召赴阙,仍以工部尚书兼詹事,领二司事。还,为行在工部尚书。
宣德四年,与平江伯董漕事,议令江西、湖广、浙江及江南北诸郡民,量地远近,转粟于淮、徐、临清,而令军士接运至北京,民大称便。
宣德五年,陈足兵食省役之要。命吏部郎中赵新等经理屯田,福总其事。既而有言军民各有常业,若复分田,役益劳扰,事竟不行。改户部尚书。
宣德七年,帝于宫中览福《漕事便宜疏》,明日改福官南京。
宣德八年,兼掌南京兵部。
英宗即位,加少保,参赞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机务。留都文臣参机务,自福始。隆用福言,政肃民安。
正统五年正月,卒,年七十八。
成化初,始赠太保,谥忠宣。
福丰仪修整,不妄言笑。历事六朝,多所建白。公正廉恕,素孚于人。
黄福,字子谦,民籍,直隸徽州府休宁县,应天府乡试第二十五名,会试第二百七十名,于公元1529年获第二甲第七十九名,时年三十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