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鉴, 字世光,浙江新昌人。
成化五年进士。授宜兴知县。
征拜御史,巡宣府、大同。
还巡太仓。总督太监卒犯法,逮治之,为所构,下锦衣狱。得释,再按江北。
出为河南知府。振累岁饥,条行荒政十事。
历四川左、右布政使。
弘治六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江南,兼理杭、嘉、湖三府税粮。
复巡抚山东,迁刑部侍郎。
母忧去。
弘治十八年还朝。
敕鉴以故官兼左佥都御史往河南、湖广、陕西阅实户口。得户二十三万五千有奇,口七十三万九千有奇,因疏善后十事及军民利病以闻。会孝宗已崩,武宗悉采纳之。
正德二年拜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。
鉴前抚江南,尝按千户张文冕罪,文冕亡去。至是构于刘瑾,而瑾亦嗛鉴不与通,遂坐以事连罚米。贫不能偿,奏诉获免。
正德六年正月,召为刑部尚书。
时大盗并起,刘宠、刘宸、杨虎、刘惠、齐彦名、硃谅等乱畿辅;方四、曹甫、蓝廷瑞、鄢本恕等躏四川;汪澄二、罗光权、王浩八、王钰五等扰江西,皆称王。四方告急无虚日。兵部尚书王敞不能办贼。帝既命洪钟、陈金、马中锡督师分讨。其年五月,罢敞,以鉴代之。
寻以捷书屡闻,加鉴太子少保。
正德七年正月,贼突霸州,京师戒严。鉴令边兵亟邀贼,贼遁去。贼渠杨虎、朱谅死,其党分扰山东、河南。鉴以山东贼刘宠、刘宸、齐彦名等,责边将许泰、郤永、刘晖、李鋐;以河南贼刘惠、赵鐩、刑老虎等,责边将冯祯、时源、神周、金辅。未几,毛锐败绩,与大用俱召还。鉴乃请用彭泽,与仇钺同办河南贼,而以山东贼专委陆完。五月,河南贼平。七月,山东余贼亦平。陈金、洪钟亦以次平江西、四川诸贼。帝喜,加鉴太子太保,廕子锦衣世百户。
宁王宸濠谋复护卫,鉴力遏之。都督白玉以失事罢,厚贿豹房诸幸臣求复,鉴执不从。诸幸臣嗾诇事者发鉴家僮取将校金钱,言官遂交章劾鉴,致仕去。阅九年卒,年八十。
何鉴,字世光,民籍,浙江绍兴府新昌县,浙江乡试第二十四名,会试第一百三十四名,于公元1469年获第三甲第五十三名,时年二十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