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明(约1305~约1371) 元代戏曲家。字则诚,号菜根道人。浙江瑞安人,受业于县人黄溍时,成古典名剧《琵琶记》。元代戏曲作家。瑞安属古永嘉郡,永嘉亦称东嘉,故后人称他为高东嘉。他的长辈、兄弟均能诗擅文。他曾从名儒黄□游,黄为官清廉,并以至孝见称。高明的思想、品格受家庭、老师影响颇深。明代万历刻本《琵琶记》插图高明青年时期用世之心很盛,元顺帝至正五年(1345)以《春秋》考中进士,历任处州录事、江浙行省丞相掾、福建行省都事等职。高明为官清明练达,曾审理四明冤狱,郡中称为神明。他能关心民间疾苦,不屈权势,受到治下百姓爱戴,处州期满离任时,百姓曾为他立碑。
高明, 字上达。
幼事母以孝闻。
登景泰二年进士,授御史。
巡抚河南,黜属吏六十人。
再按畿辅,入总诸道章奏。
天顺初,尚书陈汝言有罪,偕诸御史劾,下之狱。
天顺四年,御史赵明等劾天下朝觐官,触帝怒,诘草疏主名。众大惧,明独自承。
石亨既诛,僮仆皆收。明言不宜,坐免者百人。擢大理寺丞。
宪宗立,拜南京右佥都御史。
成化三年,扬州盐寇起,守兵失利,诏明讨之。造巨舰,名曰“筹亭”,往来江上督战,并江置逻堡候望。贼纵迹无所匿,遂平之。
内官鬻私盐,据法没入,盐政大治。因条上利病十余事,多议行。
仍还原任,以亲老乞终养归。
成化十四年,上杭盗发。诏起巡抚福建,督兵往讨。擒诛首恶,余皆减死遣戍。以上杭地接江西、广东,盗易啸聚,请析置永定县。
移疾径归。久之,卒。
高明,字上达,民籍,江西广信府贵溪县,江西乡试第六十五名,会试第六十名,于公元1451年获第二甲第六十一名,时年三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