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友定, 字安国,徙居汀之清流。
世业农。
为人沉勇,喜游侠。乡里皆畏服。
至正中,汀州府判蔡公安至清流募民兵讨贼,友定应募。公安与语,奇之,使掌所募兵,署为黄土砦巡检。以讨平诸山寨功,迁清流县尹。陈友谅遣其将邓克明等陷汀、邵,略杉关。行省授友定汀州路总管御之。战于黄土,大捷,走克明。逾年,克明复取汀州,急攻建宁。守将完者帖木儿檄友定入援,连破贼,悉复所失郡县。行省上其功第一,进参知政事。已,置分省于延平,以友定为平章,于是友定尽有福建八郡之地。
廷美克建宁,汤和进攻延平。友定欲以持久困之,诸将请出战,不许。数请不已,友定疑所部将叛,杀萧院判。军士多出降者。会军器局灾,城中礮声震地,明师知有变,急攻城。友定呼其属诀曰:“大事已去,吾一死报国,诸君努力。”因退入省堂,衣冠北面再拜,仰药死。所部争开城门纳明师。师入,趋视之,犹未绝也。舁出水东门,适天大雷雨,友定复苏。械送京师。入见,帝诘之。友定历声曰:“国破家亡,死耳,尚何言。”遂并其子海杀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