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镒, 字有戒。
永乐十年,进士。授御史。
迁湖广副使,历山东、浙江,皆有声。
英宗即位之三月,擢右副都御史,与都督同知郑铭镇守陕西。
正统改元,镒言陕西用兵,民困供亿,派征物料,乞悉停免。诏可。
正统二年五月,以劳绩下敕奖励,因命巡延绥、宁夏边。
正统六年春,以镒久劳于外,命与王翱岁一更代。
正统七年,翱调辽东,镒复出镇。岁满当代,以陕人乞留,诏仍旧任。
正统九年春,进右都御史,镇守如故。
英宗北狩,景帝监国,镒合大臣廷论王振。于是振侄王山伏诛。也先将入犯,以于谦荐,出抚畿内。事宁,召还,进左都御史。
景泰二年,陕西饥,军民万余人,“愿得陈公活我。”监司以闻,帝复命之。镒至是凡三镇陕,先后十余年,陕人戴之若父母。每还朝,必遮道拥车泣。再至,则欢迎数百里不绝。
景泰三年春,召还,加太子太保,与王文并掌都察院。
景泰四年秋,以疾致仕。卒,赠太保,谥僖敏。
天顺七年,诏官其子伸为刑部照磨。
陈镒,字有戒,军籍,直隸苏州府吴县西北隅原字号第一图,应天府乡试十七名,会试会试五十四名,于公元1412年获第三甲第五十一名,时年二十四岁。